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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安全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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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保障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和完善全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相关管理制度、总体工作规划。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监督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构建学校实验室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针对学校实验室各领域安全风险(化学、生物、电气、辐射、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风险评估和系统化管理。

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化学品管理、设备安全、个人防护、应急措施等实行周检、月检和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学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统筹学校实验室准入考核、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宣讲工作,提高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

5.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防范保障的工作。落实学校、学院、实验室的三级安全责任,建立由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学生安全员组成的人防队伍,保证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6.负责学校实验室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学和科研实验化学品的审批、采购;负责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管制类化学品管理资料建档工作。

7.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督促各学院做好实验废弃物登记、收储;按实验废弃物管理制度,定期处置实验废弃物,完成实验废弃物处置网上数据填报、年报报送、资料建档等工作。

8.运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效能。完成公安部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平台和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更新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定期组织各学院实施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能力。

10.做好对外联系工作,包括接受教育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和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各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