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院教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规范实验室操作行为,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生命科学学院于2025年10月30日面向全院教工举办了《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点培训会。学院领导、各教研室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悉数参加。
培训会上,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吕海英副院长分享了《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点》并进行详细解读。他指出,近年来高校实验室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凸显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迫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于2023年2月发布了《高等学校实验室规范》,要求学校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体制,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吕海英副院长还强调,目前我校实验室实行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即学校、学院及实验室均需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共同保障实验室安全。为此,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强化安全检查与教育培训准入制度、项目风险评估与风险源全周期管理、管制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上报制度。随后,李进院长再次强调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全院教职工在教育、科研工作中提升安全意识,将安全作为科研素养的首要要素,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和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此次会议,不仅强化了全院教工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也进一步明确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标准,为学院今后规范实验室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奠定了坚实的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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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古丽皮艳·托乎提 袁亮 审稿:吕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