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学院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规范实验操作流程,保障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全体在校教师于2025年10月11日在科技楼334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开展要求及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会议伊始,学院分管院领导吕海英副院长传达了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相关要求的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强调生物安全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随后,学院李进院长对各方向实验开展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实验项目的申报审批流程、实验材料的采购与管理、实验废弃物的处理等关键环节,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
本次学习明确了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为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也强化了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学院培养高素质、负责任的科研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送: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编辑:古丽皮艳·托乎提 袁亮 审稿:吕海英